光與色的關系
光是人們感覺所喲物體形態(tài)和顏色的唯一物質。新泰科儀器INTEKE.CN色是由物體的化學結構所決定的一種光學特性,是光作用于人眼引起除形象以外的視覺特性。
在沒有光線的暗室中,人是什么顏色都看不到的。而所有本身不發(fā)光的物體,只有在光線的作用下才能呈現(xiàn)顏色。所以,一切色彩都離不開光。不同的光作用在物體表面會會形成不同的色彩。光作用在透明物體上,除部分光被反射、吸收外,相當部分的光能透過物體,物體的顏色由透過來的光譜成分決定。光作用在不透明物體上時,物體的顏色則由反射的光譜成分決定。可見顏色是光作用于物體后的結果,沒有光就沒有色。
但光并不是一個單純的物理量。光線作用于物體后還必須通過一系列的生理活動和心理活動才能使大腦產(chǎn)生顏色的感覺。所以顏色在物理學是是可見光的特征,在生理學上是可見光對視覺的不同刺激,而在心理上是可見光刺激大腦的反映。